各单位:
聊城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委员会《关于开展聊城市第三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》已经发布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要求
请各单位按照评选委员会发布的通知,认真开展申报工作,按照《聊城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工作实施细则》的有关规定,切实把好申报成果的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,履行推荐工作主体责任。
各系部处室负责受理本单位课题申报,发展规划与科研处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。
二、申报材料
(一)平台申报
申报者需登入聊城社科联网站“聊城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”入口进行网上申报,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版材料。
(二)纸质版材料
1.《聊城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表》
2. 申报的成果
3. 参评成果反响情况
4. 查重报告
5. 申报者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
6. 著作类成果加报材料
7. 课题类成果加报材料
8. 有重要价值的外文类成果加报材料
9.《申报成果明细表》
10.《推荐单位意见表》
11.《社科研究领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承诺表》(一式1份)
请注意,上述第1~10项材料应符合《聊城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工作实施细则》要求的格式与份数,否则不予推荐。
(三)电子版材料
1.《聊城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表》
2.《申报成果明细表》
三、受理时间及地点
1. 网上申报成果提交时限为4月10日9时至22日15时。
2. 纸质版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5月7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3. 报送地点为办公楼A810室,电子版发送至刘娜老师校内邮箱。
未尽事宜,请随时联系,联系电话:8520096。
发展规划与科研处
2024年4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