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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4年聊城大学东昌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

作者:   时间:2024-05-10   点击数:

各单位:

根据《聊城大学东昌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审办法(修订)》(东昌院发【202428号)精神,学校2024年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工作将于近期启动。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范围

(一)本次申报面向全体教师,成果可以是单项系列每位申报者限报一项

(二)申报成果形成时限为近五年,成果必须已通过鉴定或已正式出版公开发表,且未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

申报要求

申报成果必须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大的社会效益,具体标准见《聊城大学东昌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审办法(修订)》(附件1)。

申报者填写《聊城大学东昌学院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》附件2,提交研究成果佐证材料原件如鉴定验收或其它相同性质的证明、专利证书、学术反响、他引、评价文章等。

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,初审合格填写《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24年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汇总表》附件3),并统一组织报送,不接受个人申报。

三、申报材料

《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》A4双面打印,一式2份)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汇总表》成果及佐证材料(原件)。

上述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。

受理时间及地点

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520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
纸质版材料报送办公楼A810室,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至鞠秀萍、刘娜校内邮箱。

未尽事宜,请随时联系联系电话:8520096


发展规划与科研处

202451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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