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根据《聊城大学东昌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审办法(修订)》(东昌院发【2024】28号)精神,学校2024年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工作将于近期启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
(一)本次申报面向全体教师,成果可以是单项或系列,每位申报者限报一项。
(二)申报成果形成时限为近五年,成果必须已通过鉴定或已正式出版、公开发表,且未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。
二、申报要求
(一)申报成果必须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大的社会效益,具体标准见《聊城大学东昌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审办法(修订)》(附件1)。
(二)申报者填写《聊城大学东昌学院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》(附件2),提交研究成果及佐证材料原件,如鉴定验收或其它相同性质的证明、专利证书、学术反响、他引、评价文章等。
(三)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,初审合格后填写《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24年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3),并统一组织报送,不接受个人申报。
三、申报材料
《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》(A4双面打印,一式2份)、《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汇总表》、成果及佐证材料(原件)。
上述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。
四、受理时间及地点
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办公楼A810室,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至鞠秀萍、刘娜校内邮箱。
未尽事宜,请随时联系,联系电话:8520096。
发展规划与科研处
2024年5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