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、聊城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《关于申报羡林学者培育工程人选的通知》已经发布,原文链接如下:
skl.liaocheng.gov.cn/channel_t_196_27791/doc_68d88eba50650f611fdf40e7.html
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要求
各单位要按照市社科规划办发布的通知公告,认真组织申报工作。
申报者要认真阅读《羡林学者培育工程实施办法》(聊社规办发〔2020〕1号)、《羡林学者青年计划实施细则》(聊社规办发〔2020〕2号)、《羡林学者创新团队计划实施细则》(聊社规办发〔2024〕3号)、《羡林学者培育工程考核工作若干规定》,熟知培育期的主要任务及考核管理事项。申报材料排版要整齐规范,文字表述要准确客观,附件材料要真实可靠、详实完备、清晰可视。如发现有不实或伪造等情况,取消参评资格,并予以通报。
二、申报材料
(一)羡林学者青年计划申报材料
1.《羡林学者青年计划培育人选推荐表》;
2.《羡林学者青年计划培育人选推荐汇总表》;
3. 研究成果证明材料。
(二)羡林学者创新团队计划申报材料
1.《羡林学者创新团队计划申报书》;
2.《羡林学者创新团队计划推荐汇总表》;
3.《符合申报条件成果一览表》;
4. 研究成果证明材料。
上述材料中,《推荐汇总表》需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纸质版,其他材料只需提交电子版。
三、受理时间及地点
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1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纸质版材料报送办公楼A810室,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刘娜老师校内邮箱。
发展规划与科研处 人事处
2025年9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