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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申报羡林学者培育工程人选的通知

作者:   时间:2025-09-29   点击数:

各单位:

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、聊城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《关于申报羡林学者培育工程人选的通知》已经发布,原文链接如下:

skl.liaocheng.gov.cn/channel_t_196_27791/doc_68d88eba50650f611fdf40e7.html

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要求

单位按照市社科规划办发布的通知公告,认真组织申报工作

申报者要认真阅读《羡林学者培育工程实施办法》(聊社规办发〔20201号)、《羡林学者青年计划实施细则》(聊社规办发20202)、《羡林学者创新团队计划实施细则》(聊社规办发〔20243号)、《羡林学者培育工程考核工作若干规定》,熟知培育期的主要任务及考核管理事项。申报材料排版要整齐规范文字表述要准确客观附件材料要真实可靠、详实完备、清晰可视。如发现有不实或伪造等情况,取消参评资格,并予以通报。

二、申报材料

(一)羡林学者青年计划申报材料

1.《羡林学者青年计划培育人选推荐表》

2.《羡林学者青年计划培育人选推荐汇总表》

3. 研究成果证明材料

(二)羡林学者创新团队计划申报材料

1.《羡林学者创新团队计划申报书》

2.《羡林学者创新团队计划推荐汇总表》

3.《符合申报条件成果一览表》;

4. 研究成果证明材料

上述材料中,《推荐汇总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纸质版,其他材料只需提交电子版。

三、受理时间及地点

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1011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
纸质版材料报送办公楼A810室,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刘娜老师校内邮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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