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山东省教育厅、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《关于开展山东省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已经发布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要求
请各单位按照申报工作通知要求,认真开展申报工作,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,认真审核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,严格审核申报资格、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、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。
二、受理方式
11月22日前,各单位统一将《山东省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请书》发送至刘娜老师校内邮箱,将《社科研究领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承诺书》(学校科研处网站-办事指南-常用下载)报送办公楼A810。逾期不予受理。联系电话:8096。
附件:1.山东省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指南
2.山东省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书
3.关于开展山东省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发展规划与科研处 教务处(语委办)
2026年10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