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2023年度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项要求已经发布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要求
(一)请各单位按照市社科联发布的结项要求,认真开展结项工作。
(二)各单位要按照《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加强对结项工作的组织和指导,对《结项鉴定申请书》和《结项报告》的填写内容、学术规范、格式等进行严格审核,确保结项材料质量。
(三)所有申报材料须由系部统一报送,不接受个人单独报送;兼职教师申报材料亦由相关系部审核、报送。
二、结项材料
(一)纸质版材料
1.《结项鉴定申请书》(一式3份,A3纸双面印制、中缝装订)
2.《结项报告》(一式10份,按市社科联要求排版打印)
3.满足结项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、复印件(各1份)
4.课题研究报告全文查重报告(一式1份)
5.上述材料装入档案袋,并将结项报告封面复印后贴在档案袋封面。
(二)电子版材料
1.上述纸质版材料,均需提交电子版。
2.项目文件夹以“课题负责人姓名+课题编号+课题名称”命名。
三、受理时间及地点
第一批受理时间:2023年10月12日至20日;
第二批受理时间:2023年10月21日至30日;
报送地点为办公楼A810室,电子版请发送至科研处秘书校内邮箱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未尽事宜,请随时联系。
联系人:刘娜
联系电话:8520096
发展规划与科研处
2023年10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