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根据聊城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《关于申报第四批羡林学者青年计划的通知》有关要求,现将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要求
(一)请各系部按照聊城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发布的《关于申报第四批羡林学者青年计划的通知》,认真开展申报工作。
(二)获推荐人选要认真阅读《羡林学者培育工程实施办法》(聊社规办发〔2020〕1号),《羡林学者青年计划实施细则》(聊社规办发〔2020〕2号),熟知培育期的主要任务及考核管理事项。
(三)获推荐人选要认真填写《羡林学者青年计划培育人选推荐表》,表格排版和表内文字要整齐规范。推荐系部要汇总填写《羡林学者青年计划培育人选推荐汇总表》,并标明将推荐人选的推荐次序。
(四)本次实行限额申报,请强化质量把控,提高申报效率。
二、申报材料
(一)纸质版材料
1.《羡林学者青年计划培育人选推荐表》(一式2份,A3纸双面印制)
2.《羡林学者青年计划培育人选推荐汇总表》(一式1份,推荐系部盖章,A4纸印制)
3.证明材料(社科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)
(二)电子版材料
1.上述纸质版材料,均需提交电子版。
2.每位推荐人的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,文件夹名称为“系部+姓名”。
三、受理时间及地点
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3年10月23日,报送地点为办公楼A810室,电子版请发送至刘娜老师校内邮箱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发展规划与科研处
2023年10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