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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的通知

作者:   时间:2024-02-22   点击数:

各单位:

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通知,经文化和旅游部和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,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(重大项目)开始申报。现将《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》(附件1)、《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》(附件2)转发给你们,请按照公告认真组织申报。相关注意事项如下:

一、申报要求

(一)项目要求

我院限申报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2项;重大项目不限项。

(二)人员要求

近三年来至少获得过下列3类社科研究成果中的一项:(1)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过论文;(2)出版过学术著作(专著或主编)3)研究报告获得市级及以上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。

每人作为项目申报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,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;项目组成员均须参加项目研究工作,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。

各系部处室负责受理本单位课题申报,发展规划与科研处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。

二、申报材料

(一)纸质版材料

1. 《申报书》(一式6份,系统填写后导出、打印)

2. 《申报汇总表》(一式1份)

3. 《基层党组织审查意见表》(一式1份)

(二)电子版材料

上述材料请同步提交电子版。

三、受理时间及地点

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38日,报送地点为办公楼A810室,电子版请发送至刘娜老师校内邮箱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


发展规划与科研处

2024222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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