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通知,经文化和旅游部和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,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(重大项目)开始申报。现将《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》(附件1)、《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》(附件2)转发给你们,请按照公告认真组织申报。相关注意事项如下:
一、申报要求
(一)项目要求
我院限申报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2项;重大项目不限项。
(二)人员要求
近三年来至少获得过下列3类社科研究成果中的一项:(1)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过论文;(2)出版过学术著作(专著或主编);(3)研究报告获得市级及以上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。
每人作为项目申报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,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;项目组成员均须参加项目研究工作,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。
各系部处室负责受理本单位课题申报,发展规划与科研处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。
二、申报材料
(一)纸质版材料
1. 《申报书》(一式6份,系统填写后导出、打印)
2. 《申报汇总表》(一式1份)
3. 《基层党组织审查意见表》(一式1份)
(二)电子版材料
上述材料请同步提交电子版。
三、受理时间及地点
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8日,报送地点为办公楼A810室,电子版请发送至刘娜老师校内邮箱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发展规划与科研处
2024年2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