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聊城市社科规划办《关于申报2024年度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》已经发布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要求
请各单位按照市社科联发布的通知公告,认真开展申报工作,按照《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,严格审核《申请书》的学术规范、行文格式,新思想、新观点、新论断的表述要准确规范,确保申报项目质量。
现主持在研项目超过两项者、近两年内有撤项记录者、在研项目中已到结题期限但未能结题者,均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。
本次申报我校共限项10项。“羡林学者培育工程”入选专家、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育库成员均不占我校名额;市社科重点研究基地、社科普及教育基地可申报1项,不占我校名额。
各系部处室负责受理本单位课题申报,发展规划与科研处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。
二、结项认定
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(含专项课题)达到校级科研项目结项标准(详见2024版《聊城大学东昌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》),由发展规划与科研处负责组织验收,按校级予以认定。
三、申报材料
(一)纸质版材料
1.《申请书》(一式4份)
2.《推荐汇总表》(一式1份)
3.《社科研究领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承诺表》(一式1份)
(二)电子版材料
1.《申请书+姓名》
2.《推荐汇总表》
四、受理时间及地点
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4日,报送地点为办公楼A810室,电子版请发送至刘娜老师校内邮箱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未尽事宜,请随时联系,联系电话:8520096。
发展规划与科研处
2024年3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