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、聊城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《关于申报第三届羡林学者人选的通知》已经发布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要求
(一)各单位要按照市社科规划办、市社科联发布的通知公告,认真组织申报工作。
(二)申报者要认真阅读《羡林学者培育工程实施办法》(聊社规办发〔2020〕1号)、《羡林学者培育工程考核工作若干规定》(聊社规办字〔2024〕4号),熟知培育期的主要任务及考核管理事项,认真填写《羡林学者培育人选推荐表》,表格排版和表内文字要整齐规范。
(三)各系部处室负责受理本单位人选申报,发展规划与科研处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。本次实行限额申报,请强化质量把控,提高效率。
二、申报材料
(一)纸质版材料
1.《羡林学者培育人选推荐表》(一式1份,A3纸双面印制)
2.《羡林学者培育人选推荐汇总表》(一式1份,A3纸双面印制)
3. 研究成果证明材料(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、A4纸复印)
(二)电子版材料
上述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。
三、受理时间及地点
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纸质版材料报送办公楼A810室,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刘娜老师校内邮箱。
未尽事宜,请随时联系,联系电话:8520096。
发展规划与科研处
2024年11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