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、聊城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《关于申报第五批羡林学者青年计划人选的通知》《关于申报首批羡林学者创新团队计划的通知》已经发布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要求
(一)各单位要按照市社科规划办、市社科联发布的通知公告,认真组织申报工作。
(二)申报者要认真阅读《羡林学者培育工程实施办法》(聊社规办发〔2020〕1号)、《羡林学者青年计划实施细则》(聊社规办发〔2020〕2号)、《羡林学者创新团队计划实施细则》(聊社规办发〔2024〕3号)、《羡林学者培育工程考核工作若干规定》(聊社规办字〔2024〕4号),熟知培育期的主要任务及考核管理事项,认真填写推荐表或申报书,排版要整齐规范,文字表述要写实、准确、客观。附件材料要真实可靠、详实完备、清晰可视。如发现有不实或伪造等情况,取消参评资格,并予以通报。
(三)各系部处室负责受理本单位人选及团队申报,发展规划与科研处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。本次实行限额申报,请强化质量把控,提高效率。
二、申报材料
(一)羡林学者青年计划纸质版材料
1.《羡林学者青年计划培育人选推荐表》(一式1份,A3纸双面印制);
2.《羡林学者青年计划培育人选推荐汇总表》(一式1份,A3纸双面印制);
3. 研究成果证明材料(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、纸张无要求)。
(二)羡林学者培育工程创新团队计划纸质材料
1.《羡林学者培育工程创新团队计划申报书》(一式3份,A3纸双面印制);
2.《羡林学者培育工程创新团队计划推荐汇总表》(一式3份,A3纸双面印制);
3. 研究成果证明材料(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、纸张无要求)
(三)电子版材料
上述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。
三、受理时间及地点
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纸质版材料报送办公楼A810室,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刘娜老师校内邮箱。
未尽事宜,请随时联系,联系电话:8520096。
发展规划与科研处
2024年11月21日